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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看出其實立委不只是新聞媒體說的理法院打架阿,亂質詢之類的
我推薦這部影片,因為這位立委講話方式,質詢內容,非常體恤到我們的警察和消防人員的問題,也一一舉例和希望改善的地方,並且也有推薦改善的方式,個人蠻喜歡這位委員的質詢態度跟內容
還好,覺得問完之後又是一個不確定的答案還是對人民沒有保障
不推薦,沒有實質作用,講話前後矛盾
否,都在同一個問題上周璇然後也不給予解釋的機會,覺得看得好累。
成案,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本案對蘇震清委員予以扣0.5分。
成案,依據過去小組評鑑相同案例,林俊憲委員經決議後扣1分,說明如下:民意代表索取禮品為台灣行之有年之陋習與潛規則,本案遭報導後引起公民廣泛討論,將問題凸顯。 因立法與行政為監督制衡關係,符合本聯盟之院外行為定義:因民意代表為公眾人物,不得因私人不當行為侵犯公共利議,例如關說、施壓、特權使用,造成社會負面教育。 助理以辦公室名義發文,委員本人仍應概括承受,不得推說事前不知情,此乃當然之理。故委員應自我約束。 陳賴素美委員,因後續確切證據不足無法議決,故不予以扣分,若有新增事證將另行議決。
成案,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本案對林德福委員予以扣0.5分。
成案,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有關本案爆發朝野衝突,移請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衝突中王定宇委員對陳宜民委員勒脖行為屬於危險動作,按過去言行官司小組判例建議扣王定宇委員0.5分。
成案,本案屬於身分特權濫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責任。然本案為助理個人行為,又濫用對象為民眾而非公務機關,故予以譴責廖國棟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