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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飛安是國家的重要問題之一,有明確地點出相關問題
不推薦,因為僅是一內容、對象、述求不明確的個人SHOW而以,有與無似乎亦無關係。
還好,不是很切合主題。
是,因為透過這個影片能夠確切了解勞工的需求。
值得推薦 : 讓一般民眾了解到:
(1) 舊有的行政機關的業務改變, 審計部及其他相關單位應該有所行動(轉型) ,以免造成預算浮編
(2) 6都合併後,大多數的公務員都升格且升職等 ,並請領較多的薪給, 但是在升格與與實際的績效之間 , 往往無法取得正比 , 委員要求在公務員的競用情況有所說明
(3) 幸福指數: 太過於不切實際,且讓人笑話 竟然比歐美來的高 也比鄰近的日本高出將近1倍 ( 台灣所得比為 8 / 日本為 5.7 ) 希望修法改進 !
成案,本案高志鵬及葉宜津助理明知卻縱容駕駛人酒駕,罔顧社會安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責任。另外,葉宜津委員助理嗆警:「要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屬身分特權濫用。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故高志鵬委員予以扣0.5分,葉宜津委員扣0.8分。
成案,本案高志鵬及葉宜津助理明知卻縱容駕駛人酒駕,罔顧社會安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責任。另外,葉宜津委員助理嗆警:「要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屬身分特權濫用。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故高志鵬委員予以扣0.5分,葉宜津委員扣0.8分。
成案,根據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番仔」有歧視原住民之義,應避免使用。身為國會議員問政用詞應更為謹慎,避免挑起族群紛爭,本案予以譴責邱議瑩委員。
成案,依據過去小組評鑑相同案例,林俊憲委員經決議後扣1分,說明如下:民意代表索取禮品為台灣行之有年之陋習與潛規則,本案遭報導後引起公民廣泛討論,將問題凸顯。 因立法與行政為監督制衡關係,符合本聯盟之院外行為定義:因民意代表為公眾人物,不得因私人不當行為侵犯公共利議,例如關說、施壓、特權使用,造成社會負面教育。 助理以辦公室名義發文,委員本人仍應概括承受,不得推說事前不知情,此乃當然之理。故委員應自我約束。 陳賴素美委員,因後續確切證據不足無法議決,故不予以扣分,若有新增事證將另行議決。
成案,會議主席陳瑩委員應善盡職責維持會議進行,讓委員會所有委員有充分發言機會,本案主席倉促將法案送交協商,違反程序正義架空委員會討論,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