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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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立委講話有點口齒不清.質詢方面太少
推薦 因為問題問的很好
不錯 可以推薦 因為對於天災發生的當下第一時間其實人民需要馬上就能收到,
我覺得委員要NCC給予的時間約定 是必須的。而不是讓NCC 表面敷言。
否,這立委完全沒水準,質詢不能理直氣和?對面被質詢的人好聲好氣.謙恭有禮的要回答問題,這立委就這樣氣焰囂張,一直打斷別人發言,真沒水準.不要剪這種丟臉,台語叫坐下膝下僅的影片來給我們這種外人看好不好?我也是第一次修什麼通識課要評鑑立委的,我不知道你們質詢文化是怎樣,結果給我看這部片,平常已經夠煩了還要看你們影片感受這些立委的負能量?笑死
推薦。資料準備豐富能了解不一樣的事件,透過這些事件來了解相關部門的執行狀況。
成案,本案高志鵬及葉宜津助理明知卻縱容駕駛人酒駕,罔顧社會安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責任。另外,葉宜津委員助理嗆警:「要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屬身分特權濫用。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故高志鵬委員予以扣0.5分,葉宜津委員扣0.8分。
成案,依據過去小組評鑑相同案例,林俊憲委員經決議後扣1分,說明如下:民意代表索取禮品為台灣行之有年之陋習與潛規則,本案遭報導後引起公民廣泛討論,將問題凸顯。 因立法與行政為監督制衡關係,符合本聯盟之院外行為定義:因民意代表為公眾人物,不得因私人不當行為侵犯公共利議,例如關說、施壓、特權使用,造成社會負面教育。 助理以辦公室名義發文,委員本人仍應概括承受,不得推說事前不知情,此乃當然之理。故委員應自我約束。 陳賴素美委員,因後續確切證據不足無法議決,故不予以扣分,若有新增事證將另行議決。
成案,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本案對林德福委員予以扣0.5分。
成案,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本案對蘇震清委員予以扣0.5分。
成案,本案高志鵬及葉宜津助理明知卻縱容駕駛人酒駕,罔顧社會安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責任。另外,葉宜津委員助理嗆警:「要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屬身分特權濫用。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故高志鵬委員予以扣0.5分,葉宜津委員扣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