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會,因為不會太過激動而模糊焦點
是,有想解決和提出改善的辦法,也有比較嚴厲的要求有關單位作出改善。
推薦
不
不推薦,我覺得不禮貌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凡丟椅子(沙發椅)者(顏寬恒、吳秉叡)予以各扣2分,及丟擲水球者(林為洲、曾銘宗、賴士葆、張麗善、吳焜裕)予以各扣1.5分,暴力打架推擠者(費鴻泰及莊瑞雄;費鴻泰及李俊俋)予以各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吳志揚、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許毓仁、顏寬恒、江啟臣)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張麗善、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王育敏)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李彥秀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許淑華委員在推擠過程中,出手擊中邱議瑩委員臉部,違背文明國會原則,故予以扣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林德福委員予以扣0.2分。
成案,孔文吉攻擊召委段宜康,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予以扣孔文吉委員0.5分。廖國棟委員以熱水作勢潑灑議事人員,政黨之間議事攻防不應累及議事人員,予以扣廖國棟委員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