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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質詢方面準備非常完善
問答方面也讓行政官員有空間問答
1)是,也不是;我的祖父母本身其實也是農民,也有申請休耕補助,因此我認為這個主題對我而言是值得了解一番。但蕭委員提到的內容中,有一部分其實是以前求學時就聽過的,除了想複習之外個人認為比較不需要回過去再看。
2)是;蕭委員提到了我們一般比較不會注意到的議題,雖然不常注意,卻跟台灣的經濟發展頗有相關,個人覺得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不會,對這議題沒有興趣。
這個質詢過程和新聞上看到的影片心平氣和了些,兩方並沒有大吵大鬧,是一問一答,不管是陳立委還是NCC的詹立委都有針對主題質詢和回答,陳立委也有叫助理要好好的監督事後的作法,表示他會繼續追查,所以我推薦此影片。
是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6條:議事日程由祕書長編擬,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除有特殊情形外,至遲於開會前二日送達。曾銘宗召委未依規則於會議前一天更改議程,既已變更議程,應積極推動會議完成,決議扣曾銘宗召委0.2分。
就備詢官員未請假而缺席會議,公督盟予以嚴厲譴責。
成案,本案徐志榮委員之助理丁旗源未依規定辦理委員會旁聽程序,並向駐警謊稱同行者皆為辦公室同仁,帶領人員進入議場,破壞議場秩序,危及委員人身安全。徐志榮委員未盡對部屬之相關督導責任,予以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對於抬桌或搬抽屜衝撞之陳超明、廖國棟、林為洲、賴士葆及鄭天財委員,予以各扣2分。對於潑水之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予以各扣0.3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吳志揚、顏寬恒、陳雪生)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賴士葆、盧秀燕、張麗善)予以各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