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南市第2選舉區
黨籍分類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否,覺得聽不懂他要表達的是什麼
是,因為自己是學生看完過後可以更深入了解校園民主及安全的問題
是,給被質詢者有時間回答,也有針對兆豐了解相關資訊.
推薦。還沒看的時候其實不太了解原來有這麼多議題,包括花東地區柴油其實真的會導致空氣汙染,或者讓人民吸到不好的空氣,及新竹被掩埋的雞該怎麼處置,還有土壤的問題。
否,沒興趣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凡丟椅子(沙發椅)者(顏寬恒、吳秉叡)予以各扣2分,及丟擲水球者(林為洲、曾銘宗、賴士葆、張麗善、吳焜裕)予以各扣1.5分,暴力打架推擠者(費鴻泰及莊瑞雄;費鴻泰及李俊俋)予以各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吳志揚、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許毓仁、顏寬恒、江啟臣)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張麗善、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王育敏)予以各扣0.2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對於抬桌或搬抽屜衝撞之陳超明、廖國棟、林為洲、賴士葆及鄭天財委員,予以各扣2分。對於潑水之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予以各扣0.3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蔣萬安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雖經主席制止後並未使用,但仍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