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紀律委員會
臺北市第8選舉區
無黨團結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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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資訊
推薦,覺得他是個認真且有禮貌的立委
推
是,整體有不斷地提出改善方法和需要改善的地方。
是,整體來說流暢
不推薦,沒有重點的質詢。
成案,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雖經檢舉而停止使用,然已造成社會不良示範,故予以扣趙天麟委員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孔文吉攻擊召委段宜康,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予以扣孔文吉委員0.5分。廖國棟委員以熱水作勢潑灑議事人員,政黨之間議事攻防不應累及議事人員,予以扣廖國棟委員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對於抬桌或搬抽屜衝撞之陳超明、廖國棟、林為洲、賴士葆及鄭天財委員,予以各扣2分。對於潑水之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予以各扣0.3分。
成案,本案徐志榮委員之助理丁旗源未依規定辦理委員會旁聽程序,並向駐警謊稱同行者皆為辦公室同仁,帶領人員進入議場,破壞議場秩序,危及委員人身安全。徐志榮委員未盡對部屬之相關督導責任,予以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