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北市第6選舉區
黨籍分類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否,質詢前半段一直圍繞在大法官釋憲說明課稅的利息內容違反憲法,一罪2罰,但是在於釋憲前,政府是依照法律來徵稅,直到了2月24號止才釋憲,賴委員堅持要政府還給人民課稅錢,要人民打行政訴訟,這樣太過偏頗,太過極端和無理頭。
推薦
現在的空氣污染已不容忽視
雖然署長說發電廠有降低用量
不過立委很聰明地拉回重點:中南部的空氣品質改善多少才是重點
立委很厲害的是會不對地在問答中拿下主控權
我推薦此質詢影片。因為李麗芬委員在提出問題的同時也留給了署長一定的時間回答問題,使場面不會過於混亂。
否,因為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
是,委員很認真也準備很多犀利的問。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吳志揚、顏寬恒、陳雪生)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賴士葆、盧秀燕、張麗善)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林岱樺委員為經濟委員會成員,曾擔任召委,擁有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權,對於所監督之國營事業人事請託,尤其需考慮利益迴避原則。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對於抬桌或搬抽屜衝撞之陳超明、廖國棟、林為洲、賴士葆及鄭天財委員,予以各扣2分。對於潑水之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予以各扣0.3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蔣萬安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雖經主席制止後並未使用,但仍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李彥秀、馬文君、許淑華、王育敏、曾銘宗)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徐志榮)予以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