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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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因為王惠美委員表現出,委員不只是要質詢行政官員,還是要給予一些鼓勵,展現了委員的氣度!
否,覺得官員在被質詢後帶有一些自身的情緒,委員對時間的掌控也沒有很好,但質詢內容針對主題,並有準備充足的資料。
推薦,委員在質詢過程中對於專科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對委員提出了很值得注意的觀點,扣私立學校補助款的對象應該是各科系而不是整個大專院校,對教育部修訂 專科學校學雜費辦法遲遲未能提上日程給予提出督促。
還好 重點不多
推薦,因為很清楚明瞭的分析並提出很慣鍵的問題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李彥秀、馬文君、許淑華、王育敏、曾銘宗)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徐志榮)予以扣0.2分。
成案。蔡其昌身為副院長,對於所監督之獄政進行關說,雖事後道歉,但仍嚴重踰越立法委員職權。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黃昭順委員在推擠的過程中,出手擊中李俊俋委員的臉部,違背文明國會原則,予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