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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薦,沒有專業的見解,且身為經濟委員會立委竟說不了解經濟,覺得矛盾且荒謬。
是
會推薦給地方里長做參考,讓地方不再是透過立委發聲,而也能由里長去做推廣
不會,沒有什麼特別的內容可供推薦
是,因為她提出的問題確實是有問題的,也需要改善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凡丟椅子(沙發椅)者(顏寬恒、吳秉叡)予以各扣2分,及丟擲水球者(林為洲、曾銘宗、賴士葆、張麗善、吳焜裕)予以各扣1.5分,暴力打架推擠者(費鴻泰及莊瑞雄;費鴻泰及李俊俋)予以各扣1分。
成案。林岱樺委員為經濟委員會成員,曾擔任召委,擁有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權,對於所監督之國營事業人事請託,尤其需考慮利益迴避原則。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0.5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吳志揚、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許毓仁、顏寬恒、江啟臣)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張麗善、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王育敏)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有關政黨攻防部分將交由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針對過程中個別委員間嚴重脫序之行為予以扣分處理。本案中王定宇委員於攻防中與曾銘宗委員互相扭打,爆發肢體衝突,違背文明國會原則,故王定宇、曾銘宗委員予以各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李彥秀、馬文君、許淑華、王育敏、曾銘宗)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徐志榮)予以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