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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臺中市第5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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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認為委員針對問題的積極度很好,可以讓人民知道詳細與解決方法
是
沒有
推薦。看到立委提出問題條條分明,最後時總結出兩結果,看完就明白她在說什麼,淺顯易懂,質詢時間和問題專入點也很恰當,質詢也有道理,並不是無的放矢。
1)是,徐委員探討的議題和陳明文委員差不多相同,並清楚說明了政府對禽流感處理方式的不足,明明買了疫苗卻不用、用不到卻還是要買疫苗,還有農委會對於這個議題看起來似乎想將皮球踢給衛服部,我覺得這是社會大眾需要知道的。接著是關於常見捕蜂捉蛇的案件經費、無立即危險時應交由何單位處置,這和台灣人民息息相關。以及對於流浪動物零撲殺,還有收容數量的問題,是受到許多人們關心的。
2)是,我覺得有問出政府官員對政策的不瞭解,也算是能警惕到政府機關上層多多關注下屬做事的方式和效率。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對於抬桌或搬抽屜衝撞之陳超明、廖國棟、林為洲、賴士葆及鄭天財委員,予以各扣2分。對於潑水之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予以各扣0.3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吳志揚、顏寬恒、陳雪生)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賴士葆、盧秀燕、張麗善)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李彥秀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許淑華委員在推擠過程中,出手擊中邱議瑩委員臉部,違背文明國會原則,故予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