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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整個過程是我看的幾個委員中我覺得最不錯的。
是,因為有關注到比較弱勢的團體權益,也可以看出林主任委員所想解決並執行的方向。
是,委員注重偏鄉發展,並且質詢得宜,讓行政部門可以發表並體視到自身不足。
推薦,因為不會像新聞看到那樣的大聲吼叫,問題都有回答沒什麼偏題。
推薦。看到立委提出問題條條分明,最後時總結出兩結果,看完就明白她在說什麼,淺顯易懂,質詢時間和問題專入點也很恰當,質詢也有道理,並不是無的放矢。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有關政黨攻防部分將交由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針對過程中個別委員間嚴重脫序之行為予以扣分處理。本案中李彥秀以及馬文君委員於攻防中與李俊俋委員及主席台上的人員互相扭打,爆發肢體衝突,違背文明國會原則,故李彥秀及馬文君各予以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蔣萬安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雖經主席制止後並未使用,但仍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吳志揚、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許毓仁、顏寬恒、江啟臣)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張麗善、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王育敏)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林德福委員予以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