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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因為雖然沒有像到之前在新聞裡看到的整個質詢都在吵架打架或者互相嗆來嗆去的,但這樣的溝通還沒達到充分的讓對方表達完善,總是在話還沒說完的時候就被打斷了。
我很推薦這個影片,因為這個影片讓我看到立委的正面與質詢的完整結構,不像是新聞上所播放的一些片段,只讓一般地民眾看到暴力等等的負面形象。
推薦,因為對台灣國際關係了解很有幫助
是
可以學席委員邊聽話邊立刻總結重點的能力
而且這篇算是有內容
不推薦,因為被質詢者都沒辦法給予準確地回覆。
成案,有關政黨攻防部分將交由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針對過程中個別委員間嚴重脫序之行為予以扣分處理。本案中王定宇委員於攻防中與曾銘宗委員互相扭打,爆發肢體衝突,違背文明國會原則,故王定宇、曾銘宗委員予以各扣1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對於抬桌或搬抽屜衝撞之陳超明、廖國棟、林為洲、賴士葆及鄭天財委員,予以各扣2分。對於潑水之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予以各扣0.3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吳志揚、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許毓仁、顏寬恒、江啟臣)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張麗善、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王育敏)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6條:議事日程由祕書長編擬,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除有特殊情形外,至遲於開會前二日送達。曾銘宗召委未依規則於會議前一天更改議程,既已變更議程,應積極推動會議完成,決議扣曾銘宗召委0.2分。
就備詢官員未請假而缺席會議,公督盟予以嚴厲譴責。
成案。依照議事規則,主席應善盡職責推動會議進行,不應擅離職守,造成會議延宕與官員枯等,虛擲社會資源,違反程序正義,決議扣江啟臣召委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