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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可。 至少不像一些質詢影片還在唱歌之類的
是 因為他準備的資料充分,可以讓人民過目。
較不推薦,雙方口語表達有點不清楚,且針對某些不分一直做強調
會,瞭解現在我們台灣水資源的問題,特別是桃竹苗的農民
是
很有效的質詢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本案徐志榮委員之助理丁旗源未依規定辦理委員會旁聽程序,並向駐警謊稱同行者皆為辦公室同仁,帶領人員進入議場,破壞議場秩序,危及委員人身安全。徐志榮委員未盡對部屬之相關督導責任,予以扣1分。
成案,孔文吉攻擊召委段宜康,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予以扣孔文吉委員0.5分。廖國棟委員以熱水作勢潑灑議事人員,政黨之間議事攻防不應累及議事人員,予以扣廖國棟委員0.5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李彥秀、馬文君、許淑華、王育敏、曾銘宗)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徐志榮)予以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