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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委員質詢很有條理,口齒也很清新
是,我覺得很清晰的呈現委員想表達的問題,也是一個很和平的溝通和諮詢。
會,因為ppt更可以壤大家清楚的明白他所表達的問題
是 很盡責
沒有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6條:議事日程由祕書長編擬,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除有特殊情形外,至遲於開會前二日送達。曾銘宗召委未依規則於會議前一天更改議程,既已變更議程,應積極推動會議完成,決議扣曾銘宗召委0.2分。
就備詢官員未請假而缺席會議,公督盟予以嚴厲譴責。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凡丟椅子(沙發椅)者(顏寬恒、吳秉叡)予以各扣2分,及丟擲水球者(林為洲、曾銘宗、賴士葆、張麗善、吳焜裕)予以各扣1.5分,暴力打架推擠者(費鴻泰及莊瑞雄;費鴻泰及李俊俋)予以各扣1分。
成案。蔡其昌身為副院長,對於所監督之獄政進行關說,雖事後道歉,但仍嚴重踰越立法委員職權。依據評鑑辦法「院外關說、施壓、特權或其他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李彥秀、馬文君、許淑華、王育敏、曾銘宗)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徐志榮)予以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蔣萬安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雖經主席制止後並未使用,但仍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