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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多看看委員會議如何運作
沒有特別推薦。 因為過程中只聽的見委員不斷再加強語氣,強調自己的看法,對於部長部分的回應是無法好好聽請楚的,在這部影片中獲得的大概就是怎麼好好逼問一個人。
推薦收看這個影片,因為勞工自己的權益不該被剝奪。
是。這部質詢影片的脈絡清楚明瞭,不拖泥帶水,明確的提出問題並且要求在期限內研究出方案。
推薦,這部質詢影片真實反應國防部的缺失,而國防部也承認缺失,希望大家共同來檢討。
成案,有關政黨攻防部分將交由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討論,針對過程中個別委員間嚴重脫序之行為予以扣分處理。本案中王定宇委員於攻防中與曾銘宗委員互相扭打,爆發肢體衝突,違背文明國會原則,故王定宇、曾銘宗委員予以各扣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李彥秀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許淑華委員在推擠過程中,出手擊中邱議瑩委員臉部,違背文明國會原則,故予以扣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李彥秀、馬文君、許淑華、王育敏、曾銘宗)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徐志榮)予以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吳志揚、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許毓仁、顏寬恒、江啟臣)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張麗善、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王育敏)予以各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