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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因為我覺得立委沒有給人適當說話的空間,別人還沒講完話他就插嘴
因為我是大學生,跟校園轉型正義和校內課程必修選修的評分和上課方式都息息相關,而且高中選修課拿來上必修和他的評分方式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
否,感覺就是為了立委、選舉的利益發聲對人民的公共利益較少。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吳志揚、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許毓仁、顏寬恒、江啟臣)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張麗善、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王育敏)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吳志揚、顏寬恒、陳雪生)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賴士葆、盧秀燕、張麗善)予以各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蔣萬安委員擅自持攜帶式擴音器(麥克風)進入議場,雖經主席制止後並未使用,但仍違反議事規則,故予以扣0.2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吳志揚、顏寬恒、陳雪生)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賴士葆、盧秀燕、張麗善)予以各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