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推薦,因為可以讓大家看到世界是平的,大陸一直用高福利來找好人才,我們更應該加強人才培訓。
是,因為有準備就是好委員,值得讓大家看見.
是,因為我是年輕人,議題與我有關
不推薦,沒有內容,感覺委員準備資料也不齊全。
會,因為跟人民有關
成案。依照議事規則,主席應善盡職責推動會議進行,不應擅離職守,造成會議延宕與官員枯等,虛擲社會資源,違反程序正義,決議扣江啟臣召委1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且朝人丟擲物品恐致人受傷,故丟水球者(呂玉玲、李彥秀、林德福、陳宜民、陳超明、徐志榮、費鴻泰、曾銘宗、施義芳、張廖萬堅委員)及丟雞蛋者(林為洲委員)皆予以扣1.5分,灑麵粉者(徐榛蔚、鄭天財)予以各扣0.5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凡丟椅子(沙發椅)者(顏寬恒、吳秉叡)予以各扣2分,及丟擲水球者(林為洲、曾銘宗、賴士葆、張麗善、吳焜裕)予以各扣1.5分,暴力打架推擠者(費鴻泰及莊瑞雄;費鴻泰及李俊俋)予以各扣1分。
成案,基於普世文明價值,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或拋擲物品行為不足取,對於抬桌或搬抽屜衝撞之陳超明、廖國棟、林為洲、賴士葆及鄭天財委員,予以各扣2分。對於潑水之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予以各扣0.3分。
成案,根據《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條,委員們攜帶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賴士葆、吳志揚、顏寬恒、陳雪生)予以各扣0.2分,使用哨子者(賴士葆、盧秀燕、張麗善)予以各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