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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很ok,但有一些地方聽不是很懂。例如檢查事務官既然已經缺人,那當然要再增加檢察官助理幫檢察官的忙…吧?又如其中有說到“為何要增加司法事務官來幫檢察官蒐證?”但是司法事務官可説成是法官的助理,他是來幫法官的忙而不是幫檢方的忙。在這影片中,傅立委的質詢都很理性,也對司法界提出很多缺點和改善建議,我覺得很棒,希望在之後其他委員會傅立委也能如此理性面對其他官員和其他政黨的黨員。
我認為委員很清楚地將三權分立或五權分立的概念引用至自己的論述當中,國會審查權或調查權是為國會的權力擴張,是否侵犯了其他行政部門的權力,而導致行政部門權力過於偏移,值得思考。以目前國會的亂象而言,我認同委員所提出之在欲擴張自身權利的同時,應該先達到相對應的自律。委員在此次聽證會的論述使我印象深刻,是具有深度的觀點,但我仍認為應該去除論述中有關攻擊對立黨派行為的言論,我認為一個客觀的論述才是最能說服大眾的。
吳委員結合自身教學經驗,提出改善教育界具體做法及意見,緊扣主題。
吳委員在質詢一開始稍微偏題,把一些時間拿去講憲法法庭的事件,呼籲國眾兩黨不該再說大法官不中立,雖然離題,但或許有將此段話留在議事錄的必要。 委員主張修法不該著急,也不該只修一半,提出除了在野黨提案都提到的棄保潛逃罪、司法關說罪和恐嚇騷擾行賄證人罪外,應該再加入訴訟外目的使用證據罪、煙滅證據罪和藐視法庭罪,以達到全方位的修法,我支持委員的這個說法,等到部版或是院版的提案一起提出來,會有比較全面的討論和方向。
我覺得這次的質詢並沒有討論到主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不只藍綠立委爆發衝突,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拿手機直衝委員會進行直播,過程當中在委員會會議進行中與立委爭議,之後便在議事台前接受媒體訪問,遭外界批評以幕僚身分出現此行為不適當。本案成案,扣民眾黨團幹部0.5分,公費助理在委員會會議進行與抗爭中,皆不應該干擾涉入議事抗爭進行與立委發生口角爭執,並於議事台前接受媒體訪問,特別是黨團主任在政治上有其重要角色,更應嚴守分際,提醒民眾黨團幹部應負教育之責任。
立法院會繼續處理國會職權行使修法,朝野立委進場張貼布條時,一度發生肢體衝突。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控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打人,林淑芬還原影片表示,麥玉珍先動手,她出於自衛,民眾黨操作族群鬥爭,令人痛心。本案成案,經本小組審議,重新檢視影片,麥玉珍委員先向林淑芬委員動手,而後續林淑芬委員動手回擊,但回擊之動作明顯高於自我防衛,因此雙方各扣1分,提醒委員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並不可取。
藍白力拼所提的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徹夜堅守議場大門,但民進黨也祭出甲動反制,7點議場門一開,立委們在門口爆發嚴重衝突,進入議場後,國民黨立委也搶佔主席台,徐巧芯更拿出直笛、汽笛現場吹奏國歌跟國旗歌,讓現場立委數度沉默,並遭到韓國瑜院長現場制止。本案成案,其違反「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7點規定,按照過往言行及官司小組判例,扣徐巧芯委員0.2分。
旗山分局在旗山區台3線旗屏路、旗尾路段一帶進行擴大臨檢時,發現一名59歲的賴姓男子酒測超標,後賴男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不過事後證實賴男其實就是立委邱議瑩服務處的主任;邱議瑩今天受訪時向大家致歉,並且表示自己第一時間把他開除。本案成案,本小組評鑑委員認為立法委員身為中央民意代表,應針對助理善盡督導責任,特別是助理是立委手腳的延伸,酒駕行為應該深知警惕,時常提醒助理,因此扣邱議瑩0.5分。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自爆,曾經把火龍果切成好幾段,包在行李帶回越南栽種,遭到外界質疑違法又失言,麥玉珍晚間透過文字回應,對於攜帶水果枝葉出境到越南,自己深感抱歉,她承認剛到台灣不了解法律規範,希望大家重視並遵守相關規範。本案成案,經本小組討論,輕易把台灣種苗輸到他國是嚴重事態,但基於違法事實久遠,委員並於第一時間道歉,扣麥玉珍委員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