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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在質詢一開始稍微偏題,把一些時間拿去講憲法法庭的事件,呼籲國眾兩黨不該再說大法官不中立,雖然離題,但或許有將此段話留在議事錄的必要。 委員主張修法不該著急,也不該只修一半,提出除了在野黨提案都提到的棄保潛逃罪、司法關說罪和恐嚇騷擾行賄證人罪外,應該再加入訴訟外目的使用證據罪、煙滅證據罪和藐視法庭罪,以達到全方位的修法,我支持委員的這個說法,等到部版或是院版的提案一起提出來,會有比較全面的討論和方向。
針對事由一、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要是讓數發部長報告業務概況,魯委員顯然在話家常 ,過多自己的表述,嚴重壓縮行政官員報告的時間與內容。 針對事由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1案 針對審查凍結案,要求行政官員即便立委解凍也不能動用預算?這不叫做審查。 對這名立委的印象,仍無法改變,希望他能改善,加強質詢的內容,不要像去菜市場聊天一樣,立法院不是這樣的場合。
委員很專注原住民和城鄉差別待遇有關議題。
子公司應該公開招考避免酬聽起來不錯,但後面提到的年齡並不是不適任的理由。 另外王委員應適時讓官員有回答空間,調整說話節奏。
優點:講話有條例、有自信、準備充分、更方面都很好,但有些用詞可以再更委婉點。
立法院會,國民黨團委員與民進黨團立委數度發生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突然向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動手,搶走周萬來手中東西跑走,導致周萬來秘書長重心不穩。引發在場國民黨立委驚呼及批評。本案成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認為郭國文委員刻意搶奪立法院秘書長手中資料,導致議事人員跌倒,相當不妥,公督盟認為在議事殿堂上政治攻防乃常態,但不應傷害議事人員,決議扣郭國文委員1分。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自爆,曾經把火龍果切成好幾段,包在行李帶回越南栽種,遭到外界質疑違法又失言,麥玉珍晚間透過文字回應,對於攜帶水果枝葉出境到越南,自己深感抱歉,她承認剛到台灣不了解法律規範,希望大家重視並遵守相關規範。本案成案,經本小組討論,輕易把台灣種苗輸到他國是嚴重事態,但基於違法事實久遠,委員並於第一時間道歉,扣麥玉珍委員0.3分。
國民黨立院黨團公布這段監視器畫面時,恰巧發現另一名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在走廊上抽加熱菸。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更揚言要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本案成案,其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小組評鑑委員認為立法委員身為公眾人物不應知法犯法,在立法院區內場所抽菸,扣莊瑞雄委員1分。
旗山分局在旗山區台3線旗屏路、旗尾路段一帶進行擴大臨檢時,發現一名59歲的賴姓男子酒測超標,後賴男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不過事後證實賴男其實就是立委邱議瑩服務處的主任;邱議瑩今天受訪時向大家致歉,並且表示自己第一時間把他開除。本案成案,本小組評鑑委員認為立法委員身為中央民意代表,應針對助理善盡督導責任,特別是助理是立委手腳的延伸,酒駕行為應該深知警惕,時常提醒助理,因此扣邱議瑩0.5分。
立法院會繼續處理國會職權行使修法,朝野立委進場張貼布條時,一度發生肢體衝突。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控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打人,林淑芬還原影片表示,麥玉珍先動手,她出於自衛,民眾黨操作族群鬥爭,令人痛心。本案成案,經本小組審議,重新檢視影片,麥玉珍委員先向林淑芬委員動手,而後續林淑芬委員動手回擊,但回擊之動作明顯高於自我防衛,因此雙方各扣1分,提醒委員理性溝通乃國會議員問政時之最高原則,以暴力行為作勢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