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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屏東縣第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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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口氣溫和,資料準備充分,給予官員適當時間回應質詢。 缺點:看不出堅持立場的態度,若遇到會說官話的官員,深怕被牽著鼻子走。
不喜歡前三分鐘的質詢方式,感覺在自說自話,不給官員回答的機會,給人趕時間的感覺,但問話卻是明知故問,這才是浪費時間,可以直接說官員哪錯了,把人問死了,也不知道怎麼繼續。
我個人是聽得懂台語,但還是希望委員在質詢的時候可以使用國語來問答,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聽得懂台語,然後委員提出的參選人員不需繳納保證金用連署的部分,我認為非常不妥當,連署的成本不說有多高,大家有可能會去為了選一個里長或是選一個議員大張旗鼓的連署嗎?那民眾有可能為了議員或里長候選人出門連署嗎?這個部份我認為光是要到達門檻就很困難了.
意見不易察覺的事件,卻能被這位立委抓住,針對發展已久的問題進行質詢,此外,能對於事件提出新的見解,以及具體的建議,針對對方過去之行為,探討其意義性
在這一則質詢的影片,前半段是針對金廈大橋這一項投票事務,詢問是否屬於地方公投,到底需不需要往上提交,而我覺得該議員在質詢期間因為想要快速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答案而不斷打斷被質詢人的發言,那我覺得有一些不妥,而在後續詢問是否有針對當年政策的改善詢問到底甚麼時候可以有結果,這一部分我覺得還是不錯的,明確的詢問,讓對方要做出明年2月可以完善的承諾,若完成不了則會是另外一責的問題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