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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質詢台上,批評地方首長的時間佔了三分之一,宣傳政績占了三分之二,完全沒有質詢行為。 二、對假訊息流傳的問題並沒有向教育部長提出具體改善建議,比較像是藉著此問題維護行政部門的形象。
對她的印象還是沒有改變,整個質詢過程只有不停的問中央官員的立場與表態,希望可以對金門大橋的利弊做出更多的優缺點分析.
首先,我認為委員有太多事情想要處理與闡述,但似乎沒有給被質詢者太多時間回覆,幾乎一整個影片都是委員發言。我認為人民更希望聽到的是行政機關的執行方案;作為立法監督,應是採行適時提問的方式,問一個問題後暫停論述,由被質詢者回答,待回覆完畢,委員可再根據回覆內容做提問。
有感覺到對待弱勢的熱情
很細心有注意到細節(ai計畫2.0被放到歷史區)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