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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委員質詢所憑據的資料可發現,其辦公室人員實際深入地方瞭解現況,並整理現場問題給予官員,將實施面的困境反應回制度面的設計,以尋求政策的調整與優化,此種「深入解決問題的精神」值得肯定!
我認為何委員有比較明確的優缺點。他在被質詢人回答問題的時候都會專注地做筆記,表示他十分重視他質詢的這件事,我認為很好。但同時,對我個人來說,我有點不太能接受在別人回答問題的時候都不去肯定人家,也不去看人家。何委員一直在紀錄,但總感覺好像並沒有很尊重講話的人,這些都只是我的個人意見。
我覺得立委在質詢國家公園觀光部分我覺得可以再思考一下,可以考慮的是向上級降低預算或是將預算分配到其他事務上,而不是縮減國家公園的大小吧!偏不太合理,何況讓是為了觀光才去破壞原有台灣生態,那真的還滿不切實際的!
我覺得他關注的點蠻小眾,很關心自己的家鄉。
劉委員在質詢主題的知識與資料方面看起來略顯不足,影片前段是盯著質詢稿念的,但是為自己選區的選民爭取權益這方面個人認為良好,但是劉委員在質詢時有個不太好的習慣,會中途打斷部會首長的發言,這點必須改善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