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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說話清晰速度也適宜,雖然沒有提出自己對於此需被改善情況的具體建議,但也有強調公務人員報考數量減少可能會帶來的公部門困境要求行政官員去做規劃跟改善
注重民間回饋,問題非常明確,針對重點,訴求表達清楚,說話很有邏輯,對資詢對象一視同仁,無偏頗,但容易為他人下定論,需更注重時間掌握及官員回答的空間。
質詢內容表達充分,多少會提出個人和民眾見解,適當的為民發聲,時刻關心上級機關處理得怎樣。
傅崐萁委員準備了有關詐騙防治的民意調查與詐騙案件數量的統計資料,資料顯示民眾對於政府部門推動詐騙防治的滿意度並不高,且詐騙案件的數量呈現升高的趨勢。受質詢的唐鳳表示經過近年的修法與刑責的提高,傳統的遊戲點數與電信詐騙的數量已有降低。傅崐萁委員另外提出了一些資料,認為數位發展部的出國預算占比其他部會還高。唐鳳表示數位發展部的總預算比其他部會少,差了大約一百倍,所以光是看占比無法說明太多事情。部長指出部會可以線上參與的會議都已盡量採取線上參與,也列舉出當年度數位發展部出國參加的會議,並且表示有許多資安演習必須要在所有人員在現場時才能進行。傅委員並未理會唐部長的說明,維持他的論點,堅持認為國防部這種等級的部會才會有談判或會議時與會人員必須在場的需求。傅崐萁委員在質詢過程中花費許多時間與力氣來嘲諷部長唐鳳與數位發展部,但並未就其提出的任何問題給出進一步的改進方向。傅委員的質詢並沒有去區分不同類型的詐騙,也沒有提出可行的建言,顯然是事前準備不足。因此,在唐鳳部長回應傳統點數與電信詐騙的數量在修法後降低之後,委員並沒有辦法進一步地質詢應該如何防治其他類型的詐騙,更無法針對問題提出建言。傅委員在質詢出國考察的預算占比時,也顯現出他對於數位發展部的工作與職權的輕蔑與無知。傅委員不但沒有在部長回應後追問每次出國考察的細節,反而重複同樣的論述,認為數位發展部就是不需要實體會議,無法在線上進行所有討論表示數位發展部非常落後。傅委員的另一問題是沒有給予官員足夠的尊重,頻頻打斷官員回答,在用字遣詞上也過於尖酸刻薄。我只能將傅崐萁委員的表現理解為質詢前準備不夠充分,且缺乏關於資訊領域的專業素養,更貶低資訊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相關人員的努力。若是傅委員的質詢水準如此低落,那恐怕隨意在街上找來一位沒有相關背景的一般民眾,都能夠進行內容類似的質詢。我相當不解為何資深的傅委員的程度會只有如此而已。
他很清楚他知道要想問的問題,理解事情的問題點。也有給出實際上的建議。他講的內容緊扣主題,也很合邏輯。感覺得出他有計畫性的提問,並且有實體講出缺點。整體而言我認為他的質詢是認真執行的,並且有做準備。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