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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每位諮詢對象,都有耐心將他們的話聽完,也能夠充分理解對方的難處。
那關於這位議員呢,雖然我聽不是很懂台語,但還是根據對方得回應還是可以大該猜出,但我認為說在質詢的期間,我覺得有語速有點過慢,導致整體節奏看起來非常的拖沓,但也沒有特別不好德地方。
伍麗華 準備相當充分的資料報告,且非常關注明揚工廠大火後失業的勞工們,希望勞動部長更加關照這群人,但有一點我實在不明白,為何要一直詢問部長這群受害員工找到的新工作是否有如同以前在明揚公司一樣7、8萬的高薪,我認為有安排轉職規劃,幫助這群受害勞工找到新工作已是部長最大職責,如同部長所說,員工的薪資應有市場機制決定,而不是要求部長讓這群受害員工全部都找到新工作且都和以前領取一樣的高薪。這是不對的,想要高薪就靠自己的能力去爭取,從委員的說法中怎麼變成好像勞工就是任性就是要領到這麼高薪。那不就變成共產主義?我躺著做我也一樣領高薪,我幹嘛認真做?我如果是企業老闆,只要有能力的人,我一定想要高薪聘請嘛。所以到頭來我是覺得有協助轉職關照這些受害員工有順利找到新工作即可,適可而止,薪水的事交給市場決定!
關於投票方式(通訊投票、移轉投票、不在籍投票)諮詢的時候不向是很了解,'"我覺得"用的很主觀,只是接續諮詢後的結論繼續論述,並沒有自己差尋新關資料佐證,也沒有真的實際(訪問或數據統計)關心民眾
質詢國科會主委,雖然有準備質詢稿,但感覺對稿的內容沒有很熟悉,不過有給官員適當回答的時間,避免質詢變得破碎化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