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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在質詢主題的知識與資料方面看起來略顯不足,影片前段是盯著質詢稿念的,但是為自己選區的選民爭取權益這方面個人認為良好,但是劉委員在質詢時有個不太好的習慣,會中途打斷部會首長的發言,這點必須改善
整個質詢聽下來與其說是質詢,更像是純粹的提案,對於相關的政策質詢並沒有佔到大宗,在質詢問題時候,並沒有再加以追問,整個議案在政策下面的規劃,基本上整個質詢聽起來就像是種提案,實際上聽到的問題並沒有太多的一些答案。
資料提供不足,問題也不明確。應事先要求提供相關數據即可,不需要將質詢搞得像機智問答一樣,這種形式無助於解決問題。
意見不易察覺的事件,卻能被這位立委抓住,針對發展已久的問題進行質詢,此外,能對於事件提出新的見解,以及具體的建議,針對對方過去之行為,探討其意義性
我覺得他關注的點蠻小眾,很關心自己的家鄉。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