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北市第8選舉區
黨籍分類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委員能根據不明確的回答持續質詢
資料提供不足,問題也不明確。應事先要求提供相關數據即可,不需要將質詢搞得像機智問答一樣,這種形式無助於解決問題。
李立委的專業度無話可說,資料準備充分,每期皆要求被質詢者提出改善,為老百姓發聲的立場明顯。 但希望立委能再多給被質詢者解釋時間,或許是怕矛盾點忘記,同時了解有質詢時間限制,也了解立委希望回答皆在刀口上不辯解,但被打斷真的不清楚被質詢者想說的完整義涵,辛苦了謝謝
立委說話清晰速度也適宜,雖然沒有提出自己對於此需被改善情況的具體建議,但也有強調公務人員報考數量減少可能會帶來的公部門困境要求行政官員去做規劃跟改善
偶爾有提出實際做法,例如軍紀部分有提出大數據分析(毒品)(酒駕)比例,要求行政機關後續的改善保證,但大部分都是監督。對於僑委會業務部分不是很熟悉。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