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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杰委員在這一次的質詢主要著重在對「民調」規範的詢問,他認為現在各式各樣的民調方法滿天飛,例如網路大數據 社群媒體投票亦或是拿著一個麥克風就在路上詢問,他認為這樣做民調的方式如何滿足現行法規需要包含誤差值以及許多專業數據的規範? 依照現今法規若是發布民調沒有包含相關的數據會被罰十萬以上,他也質疑中選會是否有嚴格執法來改變這種假民調滿天飛的亂象。此外黃委員也提到了假訊息的問題他也希望中選會能夠正視這一個問題。看完黃委員的質詢影片我認為他的調理清晰就是論事而且質詢也沒有意識形態,我覺得很好。
站在人民的出發點是確實的,重複的觀點表達的略多有吃到一點時間,但是總的來說質詢的力道足,值得讚許。
影片02:00處適時對模糊的回答再提出相關疑問,03:00緊扣問題主題,對問題都有提出明確的方向,例如勞工最在乎即是薪資,再對已提出相關舉例和質詢,且建議都有其長遠度。06:34提出數據加以佐證,總體而言,委員發言言之有物
前面觀看了其他立委的諮詢,我覺得伍立委是最有邏輯的一位,同樣是對不在籍投票提出諮詢,針對實際的原住民狀態提出所需修改法令的必要性,此外對於相關參選權利之於原住民族群提出修法的必要性
語氣較為活潑,在自己提出問題的諮詢中一步步的引導出自己所要的主旨,自己的諮詢稿準備充足,將自己的想法好好表達出來,問題與資料很具體,有明確的數字舉證做諮詢,不過度逼問,讓諮詢人有思考空間去慢慢回答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