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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一次提了數個問題想讓備詢方來回答,但我認為委員可以也提出對該議題的解決方案,而不單單只是交由交通部去解決。
優點:準備非常充分、背景調查足夠。根據被質詢方的發言能很快點出問題點。 缺點:情緒有點太明顯。
很優秀,能透過例子讓質詢對象發現問題本身,並且要求質詢對象在有限時間內提出方案去解決問題
還可以
立場無明顯偏頗,質詢行人地獄成效、交通記點違規上路後對職業駕駛的影響、國道台鐵高鐵費用是否調漲三議題,表達上還算清晰,但交通部長的反應與回覆很慢,導致議題無法有效收尾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