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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資料準備很多。
條理清晰,立場堅定。針對遷村案一事態度嚴肅的要求官員盡快給出做法而非一拖再拖4年了依舊卡在整合意見,認為此為立委有將民眾的需求放在心上,為民眾爭取權益。
很強勢
這位立委很有自己的一套見解,這是一個好事,不過我覺得也要給被諮詢的人一點答覆的空間,有點太咄咄逼人了。
注重民間回饋,問題非常明確,針對重點,訴求表達清楚,說話很有邏輯,對資詢對象一視同仁,無偏頗,但容易為他人下定論,需更注重時間掌握及官員回答的空間。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