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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的質詢方式簡潔有力,先講完主題在條列式提出質詢內容的問題,最後提供時間請官員回答,有系統性地完成整段質詢過程。
伍麗華 準備相當充分的資料報告,且非常關注明揚工廠大火後失業的勞工們,希望勞動部長更加關照這群人,但有一點我實在不明白,為何要一直詢問部長這群受害員工找到的新工作是否有如同以前在明揚公司一樣7、8萬的高薪,我認為有安排轉職規劃,幫助這群受害勞工找到新工作已是部長最大職責,如同部長所說,員工的薪資應有市場機制決定,而不是要求部長讓這群受害員工全部都找到新工作且都和以前領取一樣的高薪。這是不對的,想要高薪就靠自己的能力去爭取,從委員的說法中怎麼變成好像勞工就是任性就是要領到這麼高薪。那不就變成共產主義?我躺著做我也一樣領高薪,我幹嘛認真做?我如果是企業老闆,只要有能力的人,我一定想要高薪聘請嘛。所以到頭來我是覺得有協助轉職關照這些受害員工有順利找到新工作即可,適可而止,薪水的事交給市場決定!
整體上對於質詢當中並沒有太多的責備與謾罵,在立委與部長的質詢上整體非常的舒服,立委找出的問題與表上給的東西都很明確,部長也很願意聽從並沒有逃避問題,立委與部長在質詢上也是做了很多溝通與空間,沒有時間壓力但相信部長馬上會有後續的改變。
準備充分,可以看到委員對議題知識的理解程度,以及目前需要努力的方向及期待,也可見目前環境部畫的餅很大,但實際量能有待加強的窘境 委員講話雖然有點急,但看得出來她是想在有限的時間內問完而不得不,而非讓部長難堪或是不給辯答機會,整體上來說態度很好,加上提出質疑的重點剛好打到我這個在政府底下工作的約聘仔,第一次看吳委員的質詢,給我的印象很好
有提出對政策的看法,但沒有讓官員有充分時間回答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