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洪委員的問政表現我可以很肯定地說,是蠻認真的,質詢內容有切入核心,對於全國人民交通安全議題上有認真關注,但是洪委員有個不太好的習慣,會打斷部會首長的發言
質詢時間較長較為詳細;有舉證,實際將查詢到的資料提出,提出反駁的言論頻率較高,較包含個人情緒,多次嘗試將被諮詢人的發言引導到自己的問題上,沒有模糊焦點的餘地,有時需要被諮詢人完整的說明去明白某些問題,諮詢部分資料準備充足。
有觀察到現時社會所出現的問題,並積極向官員/行政機關要求介入。
不喜歡前三分鐘的質詢方式,感覺在自說自話,不給官員回答的機會,給人趕時間的感覺,但問話卻是明知故問,這才是浪費時間,可以直接說官員哪錯了,把人問死了,也不知道怎麼繼續。
我認為這位委員講述調理很清晰,並且講出的內容是真的有在為台灣日後發展有實質上貢獻,而非帶有黨派意識在做問政。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