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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不認識這名立委,但是看完這名立委的質詢過後我覺得他有確確實實去關心民意,像前一陣子的消防人員遊行,他有就消防人員的部分要求中央機關去做相對應的福利措施等等,這非常不錯.
我覺得委員為榮民爭取利益很好,不管是在職還是退役都需要。我也希望委員可以持續下去,這樣以能讓更多年輕兵力加入。
清晰點出重要議題,提出可能辦法,並要求改善。
偶爾有提出實際做法,例如軍紀部分有提出大數據分析(毒品)(酒駕)比例,要求行政機關後續的改善保證,但大部分都是監督。對於僑委會業務部分不是很熟悉。
我覺得立委在質詢國家公園觀光部分我覺得可以再思考一下,可以考慮的是向上級降低預算或是將預算分配到其他事務上,而不是縮減國家公園的大小吧!偏不太合理,何況讓是為了觀光才去破壞原有台灣生態,那真的還滿不切實際的!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