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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對此議員無特別印象,我認為在提出質疑問題時立場似乎不夠明確,甚至不一定有足夠的建設性,也無法從被質詢方那裏得到明確的答案。
委員的問題點非常明確,這場質詢影片直接點出了公平會的不足,且有強力的證據舉證。雖一直打斷主委官員的回答,但還尚可接受其可能的緣由是因不滿意官員的回答,並督促官員加強趕進績效。
林岱樺小姐在資料準備上相當充足,且在資料的選擇上相當嚴謹,不僅能夠找出事情的問題點,還能針對問題提出具體的相關建議
優點:質詢力道強,會嚴格要求官員承諾後續改善。 缺點:官員在回答質詢時,一直插嘴,這會讓官員沒辦法好好回答問題。
資料準備充足,沒有庇護也沒有過度為難行政機關,但最後可能是放棄了,對行政官員有點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