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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此次質詢很多民眾所關注的假訊息以及不在籍投票,但質詢力道不足,也缺乏理論論述,看不出督促行政機關改善的決心。
掌控議題能力,瞭解基層職員困境,為弱勢群體發聲。
優點即是對於他人的態度友善,且對於質詢主題有了解
講話蠻有條理的,也沒有打斷行政官員發言,但感覺質詢沒有得到一個結果,也沒有要求官員做改善。
我個人是聽得懂台語,但還是希望委員在質詢的時候可以使用國語來問答,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聽得懂台語,然後委員提出的參選人員不需繳納保證金用連署的部分,我認為非常不妥當,連署的成本不說有多高,大家有可能會去為了選一個里長或是選一個議員大張旗鼓的連署嗎?那民眾有可能為了議員或里長候選人出門連署嗎?這個部份我認為光是要到達門檻就很困難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