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總覺得一開始的問題很卡,講稿應該要好好捋順,想質詢的問題一直在繞圈子。
優點:口氣溫和,資料準備充分,給予官員適當時間回應質詢。 缺點:看不出堅持立場的態度,若遇到會說官話的官員,深怕被牽著鼻子走。
立委說話清晰速度也適宜,雖然沒有提出自己對於此需被改善情況的具體建議,但也有強調公務人員報考數量減少可能會帶來的公部門困境要求行政官員去做規劃跟改善
一、在質詢台上,批評地方首長的時間佔了三分之一,宣傳政績占了三分之二,完全沒有質詢行為。 二、對假訊息流傳的問題並沒有向教育部長提出具體改善建議,比較像是藉著此問題維護行政部門的形象。
部分會偏離原本的問題,且發言稍稍情緒化。也不太對於被質詢方的回答產生回應,感受上是拋出一個問題,爾後且聽著直到聽到對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才又進入對話。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