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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提到公平正義或弱勢權益的問題,我覺得非常好
陳委員對於官員回答問題時都未給予充分答辯時間和機會,且過程中聲音非常大又不停打斷官員說話,對於地方議題要求之改善皆全責要中央負起責任補助,而未給予中央跟地方政府有合作的空間,反而責備中央推託責任,相當不專業的質詢
我認為委員應該要再言簡意賅,或是直接提供解決方案。
感覺這位委員涉足的事物繁多,希望可以就一點再多深入探討
委員關心社會議題,對於質詢的內容有備而來,且希望機關做出實質改善。雖在過程中委員對於消防員的議題情緒激動,但不乏能感受到對其關心的程度。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