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點是能夠提出證據,並提出建議作法,再要求部長之後要提出改善方案 缺點是會打斷部長發言
有些時候會說得太激動了,聽別人說一下訊息
整段質詢聽下來很舒服,條理通順且有給官員適當的時間回答問題;針對問題有參照鄰國資優生的辦法,來給交通部一個好的建議。
其實在前面幾個問題的提出和回覆都有些像在各執所見,委員提問之後部長和署長也回答了,然後委員便說:這些我都知道。這樣的來回對話重複了許多遍,也沒得出個結論,聽的人其實滿頭問號???而在後來提出的解決方法關於工廠內放置危險物品的區域要裝設攝影機連接到雲端可以作為即時影像的紀錄這一方法部長和署長覺得可不可行?這個解決方法的提出不錯,但也有更積極的督促內政部長和消防署長執行,但後續部長和署長有沒有真的持續下去討論和推動就要委員持續的監督了。
有提出對政策的看法,但沒有讓官員有充分時間回答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