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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質詢認真嚴謹,口氣嚴肅間有禮貌,事前有做足功課,瞭解此次質詢相關議題。 對他印象與在電視新聞中所見的一樣
在此質詢影片中看出傅委員爭取花蓮交通建設福祉,但準備的投影片多以新聞直接截圖,建議可以再做加工
有些時候會口齒不清,但是主題很明確。
希望立委對於交通攀升的死亡人數 能夠持續追蹤局處的相關改善措施
立場無明顯偏頗,質詢行人地獄成效、交通記點違規上路後對職業駕駛的影響、國道台鐵高鐵費用是否調漲三議題,表達上還算清晰,但交通部長的反應與回覆很慢,導致議題無法有效收尾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