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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段質詢聽下來很舒服,條理通順且有給官員適當的時間回答問題;針對問題有參照鄰國資優生的辦法,來給交通部一個好的建議。
我認為立委把公平會的職責搞錯了,據我所知公平會是對於企業間不公平的交易法把關的組織,但委員卻把偏鄉規畫問題丟給官員,我認為有些偏題了。
質詢蠻有力度,會想要得出結果來監督行政,並有要求確切的改進時間,雖然對於行政官員有點稍微的失禮。
在此質詢影片中看出傅委員爭取花蓮交通建設福祉,但準備的投影片多以新聞直接截圖,建議可以再做加工
我認為委員提出的意見都很好,都有具體的提出建議和改進方向。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