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首先,我認為委員有太多事情想要處理與闡述,但似乎沒有給被質詢者太多時間回覆,幾乎一整個影片都是委員發言。我認為人民更希望聽到的是行政機關的執行方案;作為立法監督,應是採行適時提問的方式,問一個問題後暫停論述,由被質詢者回答,待回覆完畢,委員可再根據回覆內容做提問。
前面觀看了其他立委的諮詢,我覺得伍立委是最有邏輯的一位,同樣是對不在籍投票提出諮詢,針對實際的原住民狀態提出所需修改法令的必要性,此外對於相關參選權利之於原住民族群提出修法的必要性
調理清晰 論點明確 節奏掌握恰當
看完評鑑後,我認為此立委的質詢及發言都蠻恰當的,且都有在問題點上,而不是無邏輯在鬼打牆,且非常冷靜
態度良好、表達算清晰。委員對假訊息、民調定義的關心是很好的方向,但雙方似乎都沒有很認真看待:委員的建議看不出能有效解決問題、官員的回答也不是很想解決委員提出的問題。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