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質詢時間較長較為詳細;有舉證,實際將查詢到的資料提出,提出反駁的言論頻率較高,較包含個人情緒,多次嘗試將被諮詢人的發言引導到自己的問題上,沒有模糊焦點的餘地,有時需要被諮詢人完整的說明去明白某些問題,諮詢部分資料準備充足。
對於報告書內容提出諮詢,並希望受諮詢者能以人民看得懂的方式報告,以利於公共政策的討論,看得出來委員對於事前準備很充足,並且也找出問題與示範很好的解決方式,整體口條清晰,並且能以人民利益作為優先考量
這位委員在質詢部長時非常冷靜,有明確的講出問題點,讓人覺得他是位很認真的立委
感覺很像沒準備只有在念稿,講話也沒有到很流暢,可能需要做好本職工作。
部分會偏離原本的問題,且發言稍稍情緒化。也不太對於被質詢方的回答產生回應,感受上是拋出一個問題,爾後且聽著直到聽到對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才又進入對話。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