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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 她對於質詢內容有所準備,但前面稍嫌冗長。她比較沒有打斷過於長的發言。但是她會舉例說明相關的內容。她的發言的容易重複比較多,還有可能需要以更快速的速度進行流程會更好。她一次發言可能比較長,但是比較沒有直接講到重點,我認為直接切入正題會更有效率也可以有更多空間詢問。
我覺得他有做到讓對方充分時間去回答,並且去維持住話題,而不是被隨意回覆就略過,很優秀,尤其是帶著笑容去做提問,不爭吵,是最好的表率。
我認為何委員有比較明確的優缺點。他在被質詢人回答問題的時候都會專注地做筆記,表示他十分重視他質詢的這件事,我認為很好。但同時,對我個人來說,我有點不太能接受在別人回答問題的時候都不去肯定人家,也不去看人家。何委員一直在紀錄,但總感覺好像並沒有很尊重講話的人,這些都只是我的個人意見。
講話口齒清晰,提出的東西公正有理。對於公眾利益相當重視,像是排除不良建商不讓民眾憂心。
會不斷丟問題給官員,也有適當給出具體作法及建議,節奏緊湊卻不會讓人覺得聽不清楚或咄咄逼人。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