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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問題直接,讓回答者能順利的問答。但是使用台語的部分我認為可以取消,讓不懂台語的人也能聽懂
我覺得這位委員在他質詢的對象在說話的時候,沒有在對方完全說完話就又插嘴,導致整個內容有點吵雜,聽不出重點。
敘述清晰,內容明確,用詞正確,給予他人回答的時間,客觀議論,民眾疑慮納入會議討論。
速較快,使質詢內容有些模糊難以第一時間理解。而其少數質詢問題上沒有跟選區有相關密切,重要度上也不高,可惜質詢機會。會打斷被質詢者的回答,與其說是質詢更像是辯論,一再打斷被質詢者反覆提出自身觀點。雖質詢態度並非良好,但情緒上還不算太激動
一、在質詢台上,批評地方首長的時間佔了三分之一,宣傳政績占了三分之二,完全沒有質詢行為。 二、對假訊息流傳的問題並沒有向教育部長提出具體改善建議,比較像是藉著此問題維護行政部門的形象。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