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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報告書內容提出諮詢,並希望受諮詢者能以人民看得懂的方式報告,以利於公共政策的討論,看得出來委員對於事前準備很充足,並且也找出問題與示範很好的解決方式,整體口條清晰,並且能以人民利益作為優先考量
意見不易察覺的事件,卻能被這位立委抓住,針對發展已久的問題進行質詢,此外,能對於事件提出新的見解,以及具體的建議,針對對方過去之行為,探討其意義性
資料準備充分,在質詢的時候明確表達國家安全法制定上的不足,表達清晰,質詢但有給對方時間回答,態度佳
優:有確實考量到農漁會的薪資及資源缺乏的問題 缺:質詢過程中,一直插話,使部長沒有足夠的空間可以發表言論
缺點是一直打斷受詢者的回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