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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 準備相當充分的資料報告,且非常關注明揚工廠大火後失業的勞工們,希望勞動部長更加關照這群人,但有一點我實在不明白,為何要一直詢問部長這群受害員工找到的新工作是否有如同以前在明揚公司一樣7、8萬的高薪,我認為有安排轉職規劃,幫助這群受害勞工找到新工作已是部長最大職責,如同部長所說,員工的薪資應有市場機制決定,而不是要求部長讓這群受害員工全部都找到新工作且都和以前領取一樣的高薪。這是不對的,想要高薪就靠自己的能力去爭取,從委員的說法中怎麼變成好像勞工就是任性就是要領到這麼高薪。那不就變成共產主義?我躺著做我也一樣領高薪,我幹嘛認真做?我如果是企業老闆,只要有能力的人,我一定想要高薪聘請嘛。所以到頭來我是覺得有協助轉職關照這些受害員工有順利找到新工作即可,適可而止,薪水的事交給市場決定!
能清楚指出問題並引導官員回答。
談吐不夠流暢,讓人聽感不佳
站在現代年輕人的觀點覺得委員確實有找到一些現在教育部分的一些問題,但是立場非常偏向孩子的父母而非孩子本身,就這兩個議題而言,如果關心以色列的就學學生安危,是否能在會前以立法委員的身分去聯繫學生本人了解他們的現況,以此建構出更佳的質詢內容?第二個項目關於影片的質詢是還不錯的,但是話題重複了好一段時間,最後一個關於數位的議題,也是要老師們對於數位議題負起責任來教導學生,但是現況是老師素質隨著學校分數的高低會有影響,分數高的學生本來就不比較不會被數位問題綁架,不需要老師出面處理,而分數較差的學校內請老師處理往往流於形式,不會傳至需要輔導的學生心中,是不是可以讓本就活在數位時代的厲害的學生有機會參與改善這種新興問題?就如同影片所攝,這是轉變非常快速的社會議題,不找本就對社會潮流適應良好的學生族群,反而要求公務員去硬做是不是事倍功半?
資料準備充足,沒有庇護也沒有過度為難行政機關,但最後可能是放棄了,對行政官員有點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本案經由本小組在2024/03/20查詢中選會網站,關於吳欣盈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僅有12/05第一版和12/29的更新版,但都未有申報丈夫的財產資訊,恐有隱匿財產之嫌,並考量外籍配偶的特殊身份,因此決議扣0.4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