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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評鑑後,我認為此立委的質詢及發言都蠻恰當的,且都有在問題點上,而不是無邏輯在鬼打牆,且非常冷靜
我覺得質詢的速度有點太緊湊,有點咄咄逼人的感覺
有請行政機關給出對應時間的期限以面拖時間很好,資料準備充足。
關於投票方式(通訊投票、移轉投票、不在籍投票)諮詢的時候不向是很了解,'"我覺得"用的很主觀,只是接續諮詢後的結論繼續論述,並沒有自己差尋新關資料佐證,也沒有真的實際(訪問或數據統計)關心民眾
陳委員對於官員回答問題時都未給予充分答辯時間和機會,且過程中聲音非常大又不停打斷官員說話,對於地方議題要求之改善皆全責要中央負起責任補助,而未給予中央跟地方政府有合作的空間,反而責備中央推託責任,相當不專業的質詢
本小組據查花蓮縣政府已於3月30日根據《區域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其農牧用地的所有人則為花蓮縣長徐榛蔚,涉及違法使用農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傅崐萁委員3分。
本案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認為實屬助理身分濫權,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本小組據查,其國有農牧用地的承租人則為其丈夫王俊國,且未申請建物執照,私自侵占國有地,因此將本案提請複審大會討論,本案經由複審大會議決,決議扣馬文君委員3分。
本案經本小組討論,並參考北市建管處資料,由於本案是「新違建」,因此成案,並考量沈發惠委員在事發隔天立即拆除,因此決議酌予扣0.5分。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若汽車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車主3600元以上罰鍰,並禁止行駛;經言行小組討論決議後,按照過往立委交通違規判例,決議扣蔡培慧委員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