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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政的內容有理有據,有搭配實際的數據去論證,講話有條有理,讓人信服。
資料準備十足充分,且對現代科技有足夠的了解。 問政主題清晰且給予官員充足的回答時間。 有關詐騙以及交通方面皆有關注。 是非常認真的委員。
這是我第一次看立委質詢,在這之前我也不認識她,所以沒有印象的改變。 另外我覺得這個立委她能精確的提出問題所在,很好。
整段念稿,很難專注
以前一直有個刻板印象,認為吳斯懷委員是一個為了親中而放棄台灣利益的人,但在我看完質詢影片後改觀許多,我發現他會站在台灣整體的情況去思考問題該如何解決,也不會偏袒中國或台灣,是客觀地解決問題,不會為了要搶鏡頭而一直大聲訓斥質詢對象,是有認真的準備質詢內容的委員。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