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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質詢勞動部長這個影片,應要看完全程,避免被媒體斷章取義,站在楊委員的立場,我覺得要求經費正常使用這是行使立委職權的責任,但或許質詢技巧言詞可以再修飾,而勞動部長也應展現更高的EQ回應才是
列出全中運相關的時間軸,讓民眾能快速理解,要求相關部門補充相關的資料否則將暫停經費的補撥也是很有威嚇性與實際性的做法,也指出現行制度的不足(路跑賽是有規定醫護站的配置而全國運動賽事卻沒有),並希望在接下來能改善。在過程中語氣都很平和並且有禮貌有條理,讓人感覺親和卻不失威嚴。 第一次知道他,沒有可以改變的印象。
並未給與足夠時間給被質詢的官員回答
雖然時間有限,但還是有點太常打斷官員回答,官員還沒講完整就打斷
兩岸通航議題上並沒有做好充足的資料搜集,僅依據媒體報道內容作質詢,結果被交通部長指正中國只有開放航點但沒有開放自由行及團客後,仍然繼續鬼打牆要求政府「釋出善意」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