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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議題有充分的準備,且參與了許多與議題相關的活動。此外,其對議題所提之評價與解決方案也很有意義,在質詢過程中口條清晰、同時也給予部長有回答的空間,較無插話等無禮行為。
委員在諮詢時可以針對公部門的問題提出諮詢,並且對於蛋價問題有提出相關問題,並且在公部門回答所謂批發價時,可以準確的提問並要求公部門不迴避問題。但是並沒有讓公部門有足夠的時間回答。
口條清晰,思路清楚,資料準備的很充足
優點為有詳細敘述問題但在改善方面提供的建議較少,也不能實際解決25條規則中所提出的問題
委員有提供官員適當的回應空間,但整體語速較慢且停頓較多,有點不流暢,是可惜之處。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蘇巧慧委員後續有主動更正詳細說明,因此討論後決議蘇巧慧委員扣0.2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實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委員並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決議扣2分。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經討論認為立委身為公眾人物,應該要做社會表率,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可因職務上關係賴帳,經小組討論決議後,針對委員院外行為扣1.5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言行小組評鑑委員們經討論,並參考公督盟評鑑過往判例,認為漏報財產不但妨礙民眾正確了解其財務狀況,更使監院難以得知,有隱匿財產之嫌,決議成案扣分,但兩者漏報金額和判決有所不同,故決議蘇震清委員扣1.8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067 號判決》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